亞特蘭大華人基督教會證婚守則
(8/11/07)
(8/11/07)
婚姻是神為自己的榮耀而設立的。我們相信婚姻是神的祝福,人也當盡力維護婚姻。當兩個有罪的人在婚姻中結合,因罪性產生的摩擦與問題是難以避免的。有鋻於此,根據聖經原則來指導婚姻是必須的。亞特蘭大華人基督教會證婚守則是為此而立,其目的在使我們的婚姻生活能討神的喜悅。
亞特蘭大華人基督教會牧師證婚的原則如下﹕
男女雙方過去未曾結婚:
若男女雙方或一方曾結過婚,除前列條件外,若符合下列情況,牧師可為之證婚:
男女雙方須於結婚前,由本教會牧師或其所認可之機構進行婚姻輔導。
長執會有權更改證婚守則的內容。
如有上述守則無法顧及的個案,由牧長解釋,酌情處理。